【公告公示】市级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5〕16号)和《泰安市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14〕1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评估,拟认定以下单位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3日)。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6991256
电子邮箱:tajycjk@126.com
附件: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单位名单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单位名单
1、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2、山东新易泰产业园
3、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泰山分园
4、新泰启迪之星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5、大汶口文明之光项目聚集区
6、山东省伏山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
7、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海马孵化基地
8、泰安双创大厦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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