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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市直及以上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职业(工种)范围

  2017年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的范围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设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标准、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实施的职业(工种),具体申报评审职业(工种)名称见附件1。

  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名称、职业资格等级须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凡申报材料填写不一致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为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职工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

  (二)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男职工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上(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职工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上(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申报评审技师应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任职2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

  1.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0年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

  2.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获得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3.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

  (四)申报评审高级技师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任职3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

  1.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

  2.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含国家行业级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同等以上奖励的;

  3.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

  (五)按照评审与培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须经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合格。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需填报以下材料

  1.《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见附件2、3,使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2.《2017年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2017年破格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2017年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2017年破格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见附件4、5、6、7,使用A3纸打印,一式10份);

  3.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反映本人2013年以来在技能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工作总结1份;

  5.反映本人2013年以来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著作、论文及技能竞赛、先进生产者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的声明。

  (二)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及要求

  1.单位对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审人员进行培训的培训计划及其理论、技能考核试卷各一份。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申报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书原件审核后在相应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对符合条件人员的《2017年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2017年破格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2017年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2017年破格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在《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分别填写《2017年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见附件8)、《2017年破格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见附件9)、《2017年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见附件10)、《2017年破格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见附件11)(使用A4纸打印,报送纸质和Excel电子版材料各1份),按照隶属关系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市属单位直接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汇总表》报送要求:(1)“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获证时间”在文本格式设置下参照“1976.01”格式输入;“职业年限”参照“19”输入;“身份证号”和“原证书编号”在“文本”格式下输入;(2)“类别”按照申报人员的职业(工种)归为机械制造类、服务业类和交通及其他类等3个类别,同一单位的申报材料应通过编号体现排序。

  4.呈报材料应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打印规范清晰。申报材料每人装1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上填写申报人员姓名、职业(工种)、类别、编号、申报市(单位),以及内装材料的名称和份数。不符合规定的退回重新填报或不予受理。

  四、考核与评审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确认,采取单位推荐、培训考核、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申请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审的人员单位须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申请人员须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个人申报一律不予受理。评审费用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1〕80号)核定的标准收取。

  技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高级技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五、申报时间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有关评审信息和表格下载请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址:www.sdta.lss.gov.cn),业务咨询电话:6991217,联系人:张杨。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人力资源市场418室),联系人:郝亭宇,电话:671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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