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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泰安农行杯”全市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2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属及以上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0〕22号),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泰安农行杯”全市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及承办单位

   二、参赛人员

   本次大赛参赛人员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勤人员参加比赛的不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凡是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部门、行业协会主办的通用工种的竞赛均以代表队的方式进行报名。组队方式:以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市直以上企业为单位组织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4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参赛选手3人。 由“三强”企业、支柱企业举办的行业特有工种竞赛仍按照往年的方式进行报名,单工种报名人数不应少于30人。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实训教师或一体化教师参赛的应单独组队,达到规定参赛人数的单独组织。

   三、竞赛方式与标准

   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通用工种的大赛分预选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市直以上单位要组织预选赛赛,选出代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优秀选手参加市里的决赛。“三强”企业、支柱企业特有工种的竞赛,在市大赛组委会的指导下,根据参赛人数的多少,可以组织预选赛和决赛,也可以直接进行决赛。

   参赛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以内的只进行实际操作比赛。参赛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以内的,按照实际操作成绩计算最后成绩。理论知识考核只作为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依据,理论和实操命题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高级工标准进行。

   引入世界技能大赛先进理念,参赛单位参与制定各有关赛场竞赛方案,参与对比赛过程的监督,技能考核成绩能现场公布的一律现场公布。

   四、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奖励参照《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0〕22号)规定执行:

   (一)对获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授予“泰安市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有关条件的选手,分别由市总工会根据评选条件从中确定20人授予“振兴泰安劳动奖章”,由团市委和市妇联分别授予“泰安市青年岗位能手”和泰安市“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获一等奖荣誉的作为评选“泰安市首席技师”、“泰安市有突出贡献技师”、“泰安市技术能手”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本次大赛各工种单项奖设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分别为:行业特有工种按照5%、10%、15%,通用工种在此基础上分别增加5%,通用工种其他参赛人员颁发优秀奖。对各工种前三名选手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为: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600元。

   (三)本次大赛设团体奖。通用工种按照各参赛队的总成绩排名,各工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其余为优秀奖。

   (四)对组织工作严密的各赛项组委会,由市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属于《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以内,参赛选手理论、操作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职业资格为高级工(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已颁布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标准的工种,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优先推荐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审。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外的工种不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奖励不受影响。

   五、竞赛费用

   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原则上不缴纳参赛费,各承办单位要求收取费用的需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批准。参赛选手需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参加失业保险累计达到规定时间的选手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组织技能竞赛所需费用,可以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六、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定于2017年9-10月份分工种依次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单位请于7月3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240×320、大小不超过20K、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一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6991146、6718087。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搞好这次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决定成立“泰安农行杯”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本次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承办比赛的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指定专人抓落实,确保竞赛质量。

   (二)落实责任,分工负责。本次大赛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承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时承担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各竞赛技术指导工作。

   (三)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要结合县市区职业技能大赛和企业技术比武活动做好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凡属于通用工种的决赛阶段比赛,各县市区必须选派选手参加,不能缺席。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市直以上企业根据单位实际推荐选手参加。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特别是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人社局等11部门《关于创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动员广大职工和从业人员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技术技能,踊跃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电视台等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报道。

   附件:1.“泰安农行杯”全市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经济和泰安市财政局

信息化委员会  

泰安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泰安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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