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文件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  

泰人社函〔2018〕96号

关于开展2018年用人单位守法诚信

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用人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17〕9号)等文件规定,在全市开展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范围

市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有劳动用工行为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以下事项实施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8)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标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A、B、C三个等级,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泰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附件1)。评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A级;评分在60分(含60分)—84分的,为B级;评分在59分及以下的,为C级。

用人单位在评定周期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间及步骤

此次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2018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各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在申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须据实填写《泰安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登录网站:(http://124.128.251.109:18080/hso)注册填报。相关表格(附件1—2),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市直用人单位,将《泰安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报送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市区用人单位,由县市区负责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审查复核与监督检查(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现场核实。对不按时报送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等级评价及结果公示(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记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人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于2018年6月30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报送诚信等级评价所需材料,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错报。

(二)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次守法诚信评价内容,对照《泰安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见附件2),按A、B、C三级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自身2017年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和申报。

(三)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对拒不报送书面材料以及守法诚信被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33号报业大厦1504房间,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221190


泰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doc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

 



山东大众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鲁ICP备170159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