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我市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将我市2022年度282家见习基地予以公布。符合就业见习条件且有见习意愿的高校生和青年可直接与见习基地联系,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参加就业见习。

一、见习人员范围

(一)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二)16-24周岁青年;

(三)毕业前3个月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原则上为 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见习待遇

(一)见习人员: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发放;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二)见习单位:对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见习单位,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0%。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四、见习补贴方式

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支后补”的方式,由见习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申领。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行业特色,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积极募集高质量见习单位,多方搭建见习对接平台。各见习单位要积极开发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的见习岗位,并做好见习人员全程服务,努力提高见习质量,促进就业见习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附件:泰安市2022年度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xlsx

2022年3月31日


山东大众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鲁ICP备17015942号-1